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种业振兴,提高良种综合供给能力,建设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繁育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威海市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设一批品种创新能力强、扩繁生产规模大、生产管理操作规范、推广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努力提升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基地在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加快建立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为标志的现代种业发展新机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单位为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种业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活动一年以上,具有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主营业务范围为良种选育、扩繁与推广,具有品种、技术和规模优势,对本地区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力。 (二)基地环境整洁,规划有序,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其中,水产类良种繁育基地应具良种选育和苗种生产水面50亩以上,或室内培育设施面积不少于3000立方米;禽畜类良种繁育基地,禽类年可提供商品化种苗100万只以上,畜类能繁母本不少于200头;林木类良种繁育基地年可提供商品化苗木30万株以上,生产用地规模不少于50亩;作物类良种繁育基地种子生产面积达100亩以上。从事特色苗种或地方传统珍稀苗种生产的不受上述指标限制。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专业的种质保存及选育技术人才,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或自主研发积极的开展良种选育工作,有稳定的科研投入,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其中,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四)具有较强的商品化开发能力,苗种生产工艺先进,关键技术成熟。制定有科学合理的生产操作规程,目标明确的生产管理制度,完备的苗种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推广服务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推广组织化程度高,无违法经营行为,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种养殖户反映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 (五)科技服务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为种养殖户提供种养殖技术咨询和服务,定期开展先进种养殖技术示范培训等。 (六)种业企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明确、可行,发展潜力较大。 三、工作安排 基地申报采取报送书面材料形式。各市、区科技局对申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于4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市科技农社科。
1、威海市良种繁育基地申报书.docx
2、威海市良种繁育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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