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行办(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4〕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4号)和《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我省将设立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信息技术产业。包括:1、集成电路领域高端芯片的设计及封装测试;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为整机产品配套的核心电子元器件、基础电子材料;3、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4、应用于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性能计算设备、高端软件及相关配套产业;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费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产业;6、面向重点行业的应用电子产品和应用软件;7、各类信息技术产业研发及测试公用服务平台、孵化器等产业发展载体。 (二)信息技术应用相关产业。包括:1、进行信息化改造的传统制造行业以及服务于传统优势行业转型升级的自主可控的工业项目系统集成产业;2、智慧工厂、数字车间、机器代人生产线等智能制造产业或建设项目;3、具有基础设施即服务(ISSA)、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SSA)等新型商业创新模式的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服务产业;4、具备品牌专业化优势的骨干龙头、行业垂直等类型电子商务平台产业以及为其提供认证、支付、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电商配套服务产业;5、面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信息与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信息消费产业;6、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信息惠民的国产化系统集成和现代服务产业或建设项目;7、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射频识别工程技术中心、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建设的技术引领性项目;8、信息技术产业园区服务平台类项目。 (三)2015年度投向重点。山东省《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等确定的自主可控、产业链配套和行业协同的重点产业;《2015年全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确定的两化融合、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云服务及物联网、电子政务国产化以及信息安全等相关产业作为年度主要投资领域。 二、投资申报条件 (一)山东省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企业每年用于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3%以上。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主管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预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三、项目支持方式 通过对信息产业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核心设备采购、管理提升、销售推广等。采用阶段参股,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作为最大股东。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一般通过辅导企业上市、挂牌、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退出。 四、其他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报《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项目库汇总表》(见附件1),《2015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按照属地化原则,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6份)、电子光盘,报所属地区经信主管部门、省各行办(协会)审核。省直属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二)企业提交的基金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推荐。2015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三)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方式,网上申报登陆http://123.232.119.103:81/sdcyzj后,按照要求和说明进行申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行办(协会)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经信委信息化处统一分配。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志强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531-86126236 电子邮箱:sunzq@sdeic.gov.cn 联 系 人:王建平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 联系电话:0531-86126227 电子邮箱:wangjianp@sdeic.gov.cn 联 系 人:肖莉红 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531-86126221 电子邮箱:xiaolh@sde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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