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根据《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确定组织开展新一批的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市属地企业的组织申报、审查推荐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表》并编写《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方案》,与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企业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报所在市经信委。各市经信委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可靠、符合申报条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于12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属企业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联 系 人:柏一星 于季川 联系电话:86126221、86126245(传真) 电子信箱:ruanjian@sdeic.gov.cn 联系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 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表+建设方案.doc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