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威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威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工程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海市产学研战略合作“特聘专家”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海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威海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要求,现决定2012年以后立项并已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2年以后立项并已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含市科技发展计划、产学研示范工程、产学研特聘专家、市重大专项) 二、验收申请材料(详见各计划验收材料附件) 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纸质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立项批文; 3、项目任务书; 4、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5、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相关佐证材料(专利、成果、奖励、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样机样品图片等)。 三、验收流程 1、各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审核验收申请材料,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3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1套、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组织验收,对于已到期但未达到验收条件的要向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写出书面说明和建议处理意见。 2、市科技局收到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安排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另行通知。 3、各区市要认真总结2012年以来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完成情况、取得成效等),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科技局。 四、项目中期调度 对未到期项目(含2015年新立项)进行调度,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调度表见附件) 五、联系电话及项目类别划分 规划与科技条件科 5819713(科技发展计划立项编号中含字母“GH”的项目、产学研示范工程、市重大专项) 政策法规科5813924(科技发展计划立项编号中含字母“ZC”的项目、产学研特聘专家) 高新科 5818652(科技发展计划立项编号中含字母“GX”的项目) 农社科 5804655(科技发展计划立项编号中含字母“NS”的项目)
附件: 验收附件.zip 威海市科技局 201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