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局《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安排意见》(鲁中小企局字[201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第十一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九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推荐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按照省局《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写。 2、推荐上报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必须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附各市认定文件)。 3、申报材料由各市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认真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分别以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只报申报表、企业简介、专有技术特点和汇总表)报省局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谢海涛 (0531)82037296 邮箱:xieht.123@163.com 附 件: 1、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申报表.doc
2、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ls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