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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09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增创发展新优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突破发展瓶颈制约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强大的科技支撑。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国际竞争格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科技改革和创新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上来,形成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城市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作用更加凸显。一是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突破2.2%,力争达到2.5%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社会科技投入更加多元、活跃。二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人才加速聚集,创新平台充分发展,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研发中心提质扩量,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达到6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孵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2%以上。三是创新绩效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

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四是创新环境持续优化。支撑创新的基础条件更加完备,支持创新的金融、中介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保障创新的财税、土地、人才、产业等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三)基本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找准突破方向和重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越环境。二是突出重大需求和问题导向,加强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三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吸引整合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培育增长点,发展新业态,带动新就业。

三、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一)构建“大科技”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统筹管理使用科技资源,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市联动,构建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

(二)优化科技计划布局。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重大项目攻关、重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

台与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保障等相互配套衔接的科技计划支撑体系。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股权投资、科技信贷、事后补助、事后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导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模式,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查重和评议制度,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强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推广机制,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使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四)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科技标准化评价体系,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按照提升质量、精简数量、优化结构的原则,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业化成果给予奖励。

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一)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对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决策在城市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激活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全市统一检测服务联盟,提供仪器设备信息登记、使用咨询、在线预约、设备租赁等特色服务,共享仪器设备,提高服务效能。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研发机构,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活动。

(三)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千帆计划”,综合运用项目、平台、金融、人才等政策,大力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壮大企业创新群体,形成千帆竞发、蓬勃向上的集群发展态势。到2017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五、发展繁荣技术市场

(一)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对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建立科技成果确权、评估、交易新机制,严格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实施线上线下双通道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技术评估、咨询、转移、代理等中介机构,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形成政府、行业、中介良性互动局面。

(二)建立技术转移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技术转移,鼓励以挂牌、拍卖等方式交易科技成果。制定技术转移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催生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转让、服务和咨询活动的内在动力,提高中介参与技术转移活动的积极性。

(三)拓展国际技术转移渠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国际

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转移活动,探索国际化平行基金的国际技术转移并购模式,加快海外先进技术在我市转移转化。

六、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龙头示范作用,鼓励驻威高校、骨干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创办新型孵化器,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力争到2017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孵化链条,加快构建以创新型孵化器为核心、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协同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

(二)提升科技孵化服务功能。加强科技创新公共研发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在孵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健全“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辅导体系,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创业者多层次培训系统。鼓励驻威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推进孵化器协同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

(三)推进科技服务新业态发展。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服务机构进驻孵化器,提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一)建设创新研发体系。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组织建设,重点推进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创新。改革科研机构引进、支持方式,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引入共建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产权明晰、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将其服务地方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先列入政府共建支持的主要依据。

(二)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特别要发挥好驻威高校、科研院所作用,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提高产业竞争力。积极吸引海外高校、研发机构和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各具特色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国际孵化器,利用全球资源开展创新。开展军民科技融合技术创新行动,争创军民科技融合区域试点,促进军民技术成果的双向转移及产业化。

(三)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组织实施“英才计划”,提升人才发展质量。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项目云平台建设,吸引留学生等高层次人才来威创业。建立科技计划与人才计划紧密对接机制,将科技人才、团队业绩纳入科研项目实施和创新平台建设的主要考评指标,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加快技术成果商品化、资本化进程。组织实施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鼓励驻威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八、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一)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开展创新活动。坚持政府资金引导、多元化融资、多业态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发挥好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等政策性引导资金的作用,逐步构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运营、混合所有制实体公司运作的科技金融体系,放大科技资本规模,提高使用效益。

(二)加强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组建科技投资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多业态的混合所有制科技资本专营机构。扩大科技支行试点范围,开发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服务科技企业融资发展。

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与运营

(一)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构建全域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进一步强化“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专利申请政策导向,结合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资源特点,做好专利区域布局,抓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示范城区建设,培育一批发明专利创造示范(优势)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知识产权托管工程,为中小企业发明创造

提供全程服务。

(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建设知识产权产业导航研究院等公共平台,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和产业导航研究。加快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引进培育高端专利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打造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形成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体系。

十、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一)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紧盯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链条关键节点,开展技术预见和产业发展路径研究,突破制约新医药与医疗器械、新信息、新材料及制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技术瓶颈,发挥骨干企业在集群中的核心作用,推动产业集群向技术链、产品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加快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一产业一特色”和“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在关键技术、创新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建立支撑路径。深入实施蓝区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创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国家级、省级科技园区建设,发挥重点功能区带头创新驱动、带头转型升级示范效应。

(三)支撑引领农业与社会发展。实施农业良种示范工程,提高农产品、海产品优质化水平。加快科技型家庭示范农场建设,培育现代农业科技产业主体。加快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壮大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引导传统农业向加工、

流通、服务等领域延伸。开展科技惠民行动,大力提升食品、环境、卫生、社会等领域公共安全科技保障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预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

(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推广云计算一体化服务,积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交通、旅游、教育、环保、人口和医疗卫生等领域智慧化应用,构建智慧型的城市运行生态系统和产业生态系统,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信息惠民试点市、信息消费试点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市。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把科技投入、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指标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加强新常态下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制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协调配套,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发展环境。

(三)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积极倡导科学精神,不断丰富城

市创新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整合、利用全市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夯实推动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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