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120号)等规定,现对首批拟认定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1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反映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51069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420房间 邮编:250101 附件: 首批拟认定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名单.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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