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科字(2014)141号文《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度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威海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016年威海市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