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8号)关于“全省每年培训小型微型企业管理者3万人次,其中:高级研修培训1000人次”的要求,根据《2013-2015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培训规划》(鲁中小企局字[2013]15号)和各市上报培训计划情况,经审核确定2015年全省计划培训中小微企业管理者和创业创新技能人员10万人,其中,“巡回大讲堂”专题培训8万人次,电子商务专题培训4万人次。现将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培训的指导、监督工作,及时总结情况,跟踪推广培训成果。要督促承办机构将培训通知、培训现场图片等及时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信息网上显示。各市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并将本市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包括培训内容、时间、期数、人数、师资情况、学员评价等)于12月10前报省局创新服务处。 2015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培训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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