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全市2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共获25笔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总额12365万元,超过2018年全年的9480万元。 2018年底,省科技厅等部门对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重新签约合作,我市是12个合作市之一。截至6月30日,我市已签约开展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合作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1家,分别是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的山东省分行和齐商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近日,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合作申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开展此项业务。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对象是山东省区域内(不含青岛),经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贷款期限为3年期以内,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年度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一旦贷款发生损失,省、市两级财政和合作银行按比例分担(我市分担比例为,省财政35%,市财政35%,合作银行30%)。 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大利好,能够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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