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将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股权投资、科技信贷、事后补助、事后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 ■在创新科技服务方面,全市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模式 ■我市将建立技术转移激励机制,鼓励以挂牌、拍卖等方式交易科技成果 ■建设创新型城市,我市要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到2017年,城市创新体系基本完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作用更加凸显。”3月28日,刚出台的《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这一发展目标。 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为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体制活则满盘活,机制新则全局新。新形势下建设创新型城市,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是关键。 《意见》提出,构建“大科技”发展格局要注重多方统筹。统筹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统筹管理使用科技资源,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这不是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涉及各级各部门联动协作,构建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我市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全面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建立重大项目攻关、重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与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保障等相互配套衔接的科技计划支撑体系。 在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改变以往以政府补贴为主,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股权投资、科技信贷、事后补助、事后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创新科技服务方面,为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全市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模式,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查重和评议制度,强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推广机制,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使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放开政府管控,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城市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改变以往政府确定产业和项目、扶持企业发展的路子,鼓励企业自己选项目。对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要鼓励企业先行投入和研发,政府退后一步,只负责根据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给予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企业主体还体现在激活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上。《意见》指出,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全市统一检测服务联盟,提供仪器设备信息登记、使用咨询、在线预约、设备租赁等特色服务,各类企业共享仪器设备,提高服务效能。 同时,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建设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增强创新研发能力,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活动。 科技型企业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体。为改变创新动力不足的现状,我市将组织实施“千帆计划”,综合运用项目、平台、金融、人才等政策,大力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壮大企业创新群体。到2017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 在科技交易大厅的显示屏上,全国各地的最新科技成果不断滚动,企业可以根据需求通过平台选择合作对象。截至去年,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产值已超过2亿元,取得了初步成效。 《意见》指出,我市将继续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要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建立科技成果确权、评估、交易新机制,严格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实施线上线下双通道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工程,一方面发展技术评估、咨询、转移、代理等中介机构,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形成政府、行业、中介良性互动局面。 技术转移不够通畅一直是高校、科研院所的难题。为此,我市将建立技术转移激励机制,鼓励以挂牌、拍卖等方式交易科技成果。制定技术转移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催生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转让、服务和咨询的动力。 在拓展国际技术转移渠道方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转移活动,加快海外先进技术在我市转移转化。 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 创业是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创客”在中国已然成为一种趋势潮流。 建设创新型城市,我市要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龙头示范作用,鼓励驻威高校、骨干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创办新型孵化器,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目前,我市已经有17家孵化器,力争到2017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在已有基础上,我市将加快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孵化链条,加快构建以创新型孵化器为核心、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协同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 “孵化器不在于多,更在于出成效。”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搭建系统的同时要服务要跟上。 《意见》中指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公共研发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在孵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健全“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辅导体系,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创业者多层次培训系统。驻威高校可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推进孵化器协同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 在配套服务方面,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服务机构进驻孵化器,提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人才与资金是重要的创新资源。 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将多方发力。我市组织实施“英才计划”,, 提升人才发展质量,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项目云平台建设,吸引留学生等高层次人才来威创业。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动技术成果商品化、资本化。组织实施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鼓励驻威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在招引人才方面,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吸引海外高校、研发机构和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各具特色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国际孵化器,利用全球资源开展创新。 资金投入要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上着力。《意见》指出,要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开展创新活动,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等政策性引导资金的作用,逐步构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运营、混合所有制实体公司运作的科技金融体系,放大科技资本规模,提高使用效益。 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发起、参与组建科技投资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社区科技银行等多业态的混合所有制科技资本专营机构,扩大科技支行试点范围,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服务科技企业融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