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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威海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3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局,南海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56号)和省科技厅、财政厅下发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共享科学仪器设备扶持办法(试行)》((((鲁科字〔2014〕97号)(见附件1)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优化小微企业创新环境,现组织我市境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平台、共享使用仪器设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网小微企业条件

    1、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加入仪器设备网(入网范围由省级高新区扩大到全市)。

    2、原则上符合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审核标准,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见附件2)。

    二、入网流程

    1、注册。小微企业登录省大型仪器协作网www.sdkxyq.com,点击进入“会员注册”网页,填写信息注册表,确定、提交并打印纸质表。在纸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一楼技术交易市场“大型科学仪器服务”窗口(可发传真,属于威海高新区、文登高新区的企业分别发送到高区科技局与南海新区经发局),作为信息审核的依据。

    2、信息审核。市级管理员、高新区管理员根据注册信息纸质表进行网上信息审核,核实小微企业资格,确定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后,予以审核通过。经过省管理员复核通过后,小微企业即获得会员资格。

    三、创新劵的使用

    省科技厅通过“创新劵”形式,对小微企业通过仪器平台预约使用共享仪器产生的检测、试验、分析等费用进行经费补贴,威海市科技局将进行配套补助。获得会员资格的小微企业即可在网上预约使用共享仪器,通过使用“创新劵”来获得测试费用的补助(补助标准见附件1)。使用方法参照培训课件((((附件4)。

    四、要求

    1、各区市积极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入网,于2015年4月20日之前完成入网注册工作,同时督导企业积极预约使用网上共享仪器。

    2、全市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进行注册。

联系人:陈灵通0631-5808448    邮箱:whchlt@126.com        传真:0631-5809448 威海市科技局王兆萍0631-5819713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科技型小微企业共享科学仪器设备扶持办法(试行.doc

附件2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审核标准(514).docx

附件3《科技型小微企业共享科学仪器设备扶持办法(试行)》解读2.ppt

附件4大型仪器平台使用培训教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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